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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示: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很多公司都有为自己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提出申请
在工作日以内,工作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者是申请人自己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要件和加盖了单位财务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支取单》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2、审核
工作人员将初审合格后的提取要件提交到办事处主任进行再次审批。
3、银行划款
办事处主任审批合格以后,再由办事处委托贷款银行将申请人所要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划入到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中。
4、温馨提示:凡是因为购房和重大疾病而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员或者是本人需要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处进行核实,并且要提交给分管领导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任进行审核批准。
二、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申请人自住住房的。
2、用于政府棚改拆迁住房的。
3、用于异地购房的。
4、用于购买自住住房而支付房屋首付款的。
5、用于购买房屋的时候所需要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税费的。
以上是关于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详细内容介绍,各位想要在双鸭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朋友,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提取流程和提取条件,并且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再去提取。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示:

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一、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投诉
提示:

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投诉

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单位不及时交住房公积金怎么投诉
提示:

单位不及时交住房公积金怎么投诉

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材料:(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