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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度{格列卫}为什么便宜

印度{格列卫}为什么便宜

目前国内格列卫(伊马替尼)仿制药已经问世了,但是价格并不是很便宜。而大部分白血病患者使用的都是由印度NATCO公司出品的格列卫仿制药,印度格列卫价格低廉,为白血病患者节省了大笔的治疗费用并且也保证了治疗效果,是所有格列卫仿制药中最具有性价比的。    为什么印度仿格列卫(伊马替尼)能这么便宜?原研药格列卫(伊马替尼)的研发往往需要十几年的时间以及庞大的资金投入,新药研发出来后,成本自然转嫁到药价之上。原研药的专利保护期一般是20年,专利保护到期之后,药企便可以进行仿制。在专利保护期间,原研药价格昂贵,仿制药均价只有原研药的20%到40%,个别药品差异更大。    印度专利法是这么规定的:强制许可适用于公众对于该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未得到满足,或者公众不能以合理的可支付价格获取该专利发明,或者该专利发明未在印度领土范围内使用的情况。也就是说,民众买不起的高价药,不管过没过专利保护期,都可以直接仿制,所以印度格列卫(伊马替尼)才能够这么便宜

2,格列卫印度为什么仅售

在中国很多人非常怕生病,因为生病之后你才发现,你拼命工作存起来的钱,不够你看病……对于那些动辄几万块的抗癌药,实在惹不起。但是,你可知道,这些抗癌药在印度却才几百块! 比如格列卫在中国的售价全球最高,23500元一盒。美国13600元,澳大利亚10000元左右,香港17000元,韩国约为3000元。但在印度,每盒价格低到惊人,只要200人民币不到,也就是说在中国买一盒的钱,在印度都能买两百盒了! 为什么印度的抗癌药这么便宜呢!? 原来,造成抗癌药售价差别如此大的原因,在于专利!一种药在二十年的专利期内,只有原研发企业可以生产,这就导致了价格的垄断。而印度政府坚定不移地执行着“药物强制许可制度”,也就是说,印度把西方的专利保护法规扔到一边,为广大低收入者仿制出最新、最有效的药物。同时,印度《专利法》规定:对本国研发的食品、药品只授予工艺专利,不授予产品专利。这些政策导致了印度仿制药的兴起,而在印度制药的成本是很低的,所以印度的抗癌药就比其他国家便宜了很多。仿制药虽然便宜,但绝大部分的仿制药的疗效与原药非常接近。 对于印度的这种行为,欧美国家一方面强烈抵制,但是另一方面,据统计,全球1/5的仿制药产自印度,而印度产的仿制药,大约有一半漂过了印度洋,漂向了全世界。另外,每年有来自欧美、中东和印度邻国大批的游客到印度看病,被称作“医疗旅游”,因为同等的医疗服务,在印度的价格有时候会比在西方便宜1/10,印度仿制药的价格优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印度不少私立医院技术水平也是世界一流,它们根据印度医疗低消费的特点,以最节省的方式开发了有效且性价比高的治疗方法,有些手术的费用仅为西方国家的1/10,而且服务体贴。像著名的阿波罗医院,每年吸引了近3万外国人到印度治病,这其中有不少来自欧美和中东的病人。 中国药品进口,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才能批准进口。而去印度代购的药品,即使在海外国家取得审查注册,成分再有效,效果再好,但在我国未被批准进口的情况下使用,一律按假药论处,因此是违法的,此前发生过不少因去印度代购仿制药而因涉嫌销售假药被捕的案例。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对专利保护的态度的肯定的,因为专利激励着新药的研发。同时,对于过了专利期的药品,中国也有仿制药,当然得支持国内的。并且,药品的质量关于人的性命问题,对于代购走私的药品,难以保证其真伪,这方面必须要慎重。当然,对于个人从印度购买并且仅限个人使用而非牟利的情况,并不违法。

3,为什么印度能仿制格列宁

印度格列宁为什么是禁药,印度为什么能制仿制药不侵权吗瑞士印度曾打7年专利官司。电影《我不是药神》讲述一个为了给白血病人寻找廉价抗癌药,而最终选择从印度走私而获刑的感人故事。该片取得超高票房后,让观众陷入深思,印度和中国的经济差距如此大,中国制造如今已经在全球拥有极佳的口碑,就连印度市场也被中国制造侵占,可是为什么中国人却要从印度偷偷购买仿制药呢?印度为什么能光明正大的制造仿制药?难道不涉及专利侵权吗? 电影中一开始所出现的“印度格列宁”,是印度 Natco 制药公司所生产的,当地的商品名称叫做 Veenat。这种药在中国并没有得到药监局批准,所以在中国属于禁药,走私禁药根据我国法律要判刑,这也是为什么影片里程勇要偷偷摸摸见不得人。 但是印度有世界药房之称,也被叫做穷人的药房,印度的仿制药在全世界如此有名如此吃香,价格低廉品质高,这种仿制药在效果上与原版的“格列宁”区别不大。所以影片中男主角从印度走私仿制药格列宁,以低廉的价格卖给那些买不起正版格列宁药只有等死的病人。 印度仿制药便宜的根本原因是,省却了巨大的研发成本,且无须支付专利费,因此仿制药的价格只有原专利药的十分之一。影片中很直接地展现给我们,印度光明正大的生产格列宁的仿制药。正版药的瑞士制药公司为什么拿印度没有办法? 事实上,瑞士和印度因此是有过“斗智斗勇”的! 因为印度仿制药的泛滥,瑞士制药公司后来迅速研发出了一个新版本的格列宁,并在 1998年7月向印度钦奈(Chennai)专利委员会申请授予“甲磺酸伊马替尼 β 结晶体形式”的专利,要求对伊马替尼的新版本格列宁进行专利保护。 其实在影片中其实也涉及到这两种版本,但是没有仔细地去说。 随后,瑞士制药公司的专利申请被印度当局驳回,在此之后他们开始和印度方面进行了长达7年的官司诉讼。瑞士制药公司的理由很简单。你印度不是1995年就加入 WTO 了吗?那就得按照我们的规矩来办啊! 而印度最高法院却吃透了 WTO 对成员国过渡期的政策,利用 TRIPS 的协定的规则进行合理斗争,终于达成的妥协,是等到 10 年之后印度过渡期满,再颁布新的《专利法》,废除了不允许食品、药品等产品获得专利权的禁止条款。 这个新《专利法》,看似结束了印度仿制药的时代,但事实上印度当局仍然一直驳回瑞士制药公司关于新版格列宁的专利申请。因为印度法律禁止向“更新但是与原有药物形式上没有根本不同的药物”授予专利。一次次的诉讼中,印度最高法院始终认定,新格列宁这种改进型药品“不符合创新和独创两项标准”。 事实上,印度法律从来都不允许跨国制药企业轻微修改配方,从而申请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的做法。 据悉,“强仿药”针对的药必须具有疾病的外部性,即此病会影响传播别人的传染病,比如SARS。其次,它只针对极度贫困的国家。当年针对非洲民众的“河盲”症,美国“默沙东”药就可直接被“强仿”。到了最后,“默沙东”药厂干脆直接免费赠送,此事还被哈佛大学商学院编入企业社会责任案例。 但是格列宁事件既不是传染病类,中国又不属于赤贫国家,不会给予非洲待遇。

4,印度怎么仿制的格列卫

一般来说,欧美的专利法规定药物研发后10-20年内其他任何国家的任何企业都是不可以仿制他们的药品,专利期过后,他们就需要对外公布药物配比以及分子式,其他企业是可以生产的。
像印度,孟加拉等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可以不完全遵守国际专利法,可以生产仿制药,给本国的穷人用。由于仿制药的生产规模越做越大,药企也越来越多(印度有大大小小的药企5000多家),印度生产了全世界仿制药的三分之一,称为世界药房,目前印度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仿制药出口国,出口到200多个国家,疫苗和生物制药产品出口到150个国家。印度的仿制药60%以上出口到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其中美国市场上的仿制药品近40%来自印度。
因为印度进行药物仿制已经有40-50年的时间,对于药物仿制及研发方面积累了非常多的经验,很多印度大的药厂都被欧美药厂收购或变成合资企业,也可以说明印度药厂的规模及能力是被欧美药厂认可的。
印度直接利用自身的专利法,强行的仿制原厂药物,规避专利保护,直接生产药物,因此制药中并不包含药品的专利费用,而低廉的人力及其他成本,使药品最终的成本相对来说很低。
同时因为医生已经比较熟悉原药了,仿制药只需要很少的市场推广的费用。正常情况下市场推广费用经常占到原药销售额的10%或更多,这笔钱对于仿制药来说就省了。
在产品质量方面,由于前期的高端认证,所有指标上一直在向USP\EP(美国药典、欧洲药典)看齐,这是为什么印度仿制药疗效优秀的原因。
印度生产的通过各种国际认证的药品非常多,同时是美国境外拥有最多FDA认证药厂的国家,并且有600多家印度制药企业获得FDA准许可以向美国出口药品和有关原材料,印度仿制药都是严格按照FDA标准,并且是直接仿制原研药生产的仿制药。因此说明印度的仿制药效果并不差。

5,印度仿制格列卫有用吗

真的印度可以仿制药品而别的国家不能,并非印度制药科技极度发达,而是印度政府奉行着一种“我穷我有理”的政策,无视药品研发专利权的结果。如果印度药品研制技术真的发达到逆天的程度,它就应该直接研发新药,而不是跟在世界知名药企身后去“山寨”他们的研究成果。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一种新药的上市要耗费多少金钱和人力,要经过多少次失败和反复实验,以及临床上的试药阶段。这种成本是极其巨大的,一般的公司根本承担不起。世界几大知名药企像美国辉瑞、瑞士诺华、德国拜尔等大公司研发一种特效药的投入成本要高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这种投入在新药上市后会分摊到药品价格里去,所以新的特效药往往十分昂贵,因为它里面包含了研发费用。 但是,印度仿制药却是直接绕过研发阶段,在原研药新药上市3个月内就能制成仿制品(biosimilar)。这种仿制药可能效果只有原药的80%左右,但是价格却只有原药的1/10。 比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特效药是瑞士诺华公司研发的“格列卫”,大约23000元一盒,而它的仿制药VEENAT只要200多元,由印度药企Natco公司生产,两者的有效成分都是伊马替尼,但价格悬殊巨大。 除了格列卫,其他特效药如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治疗肺癌的易瑞沙、治疗肾细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印度都有它们的仿制药。 其实,很多国家都可以生产仿制药,但一般情况下,仿制药必须在原研药专利保护期过后才可以生产。 1983年美国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了一个Waxman法案规定,在原研药20年专利保护期过后,厂家不需重复进行临床前动物研究和人体临床研究,只需证明仿制药与原研药生物活性相当即可获批上市。 但是,印度政府甚至连20年专利保护期都懒得等。他们实施了特殊的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换句话说,当穷人买不起高价的专利药时,无论专利保护期是否结束,印度都允许该药品直接被仿制。据说印度政府这样做是为了打破欧美制药垄断,为穷人做救命药,但这其实是一种无视药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背后奉行的是“我穷所以我有理,你有钱所以你该让我仿制”的强盗逻辑。 专利权保护是世界范围内通行的一个准则,也是约定俗成大家一起遵守的一个法律。别的国家当然可以仿制药品,但没有印度这么理直气壮地不遵守规则。但是,它的不守规则直接受益的却是买不起高价药的普通民众。这就让仿制药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在道德上它当然是无可挑剔,但在法律上它却是不合法的。 另外,印度对携带药品出国没有数量限制,药品对顾客也是敞开供应。2015年,印度仿制药销售额达3亿美元,其中2.5亿是国内销售,而5100万仿制药出口到了世界各地。